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52.我还被指示木星居民的脸是什么样子。我没有看到木星居民本身,而是看到脸和在世时一样的灵人。不过,在指示之前,他们天使中的一位出现在一片亮云后面给予准许;然后就有两张脸被指给我看。它们类似于我们地球人的脸,又白皙又漂亮,还闪耀出诚实和谦逊。
当木星灵在场时,我们地球人的脸看上去比平常要小。这是由于这些灵人所具有的观念的结果,即:他们认为自己的脸更大。因为他们在世时认为,死后他们的脸会更大,并且呈圆形。由于这种观念被印在他们身上,所以它就留了下来,等他们成为灵人时,便觉得自己有一张更大的脸。
他们之所以认为他们的脸会变大,是因为他们说,脸并非身体的一部分,而是能使他们看见、听见、说话并表达自己想法的部位。而心智便因此透过脸闪耀出来,以致他们认为脸就是心智所取的形式。他们知道,在世生活结束后,他们会变得更智慧;所以他们认为他们心智的形式,因而他们的脸会变大。
他们还相信,他们死后会感觉到有一团火温暖他们的脸。他们之所以这样说,是因为他们当中更有智慧者知道,火在灵义上表示爱;爱就是生命之火,正是这火赋予天使生命。他们当中那些生活在天堂之爱中的人会得偿所愿,感觉他们的脸变得温暖;并且其心智的内层被爱点燃。
因此,木星居民经常清洗、洁净自己的脸,并小心保护,避免晒伤。他们所穿的衣服是用蓝树皮或软木制成的,他们还用这些树皮或软木制成的覆盖物将自己的头包裹起来遮住脸。
关于我们地球人的脸,他们透过我的眼睛看到后说,它们并不漂亮。它们的美在于皮肤的外层,而非在于出自内在的纤维。他们看到有些人脸上长满疣和脓疱,或变形,感到很惊讶,声称他们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脸。不过,有些脸他们是喜欢的,这些脸总是挂着微笑,并且嘴唇微微撅起。在圣言中,火在正反两方面意义上都是指爱(AC 934, 4906, 5215)。神圣的天堂之火是指神性之爱,和属于这爱的一切情感(AC 934, 6314, 6832)。地狱之火是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,以及属于这些爱的一切欲望(AC 965, 1861, 5071, 6314, 6832, 7575, 10747)。爱是生命之火,这爱实实在在是生命本身的源头(AC 4906, 5071, 6032)。灵人和天使看不到这个太阳系之内的东西,但他们透过我的眼看到了这些事物(AC 1881)。
5650.“痛责我们,抓住我们”表因此,它们服从它的绝对权柄和掌控。这从“痛责”某人和“抓住”某人的含义清楚可知:“痛责”某人是指认为他应受到谴责;“抓住”某人是指使他服从权柄,在此是指服从绝对的权柄,因为接下来经上说“把我们当奴仆,抢夺我们的驴”。此中情形是这样:在属世人与属灵人,或外在人与内在人联结之前,他还要考虑他是否渴望除去源于爱自己爱世界的强烈欲望,连同他为这些欲望辩护所用的那类观念;考虑他是否想将统治权交给属灵人或内在人。他要思考这一切,好叫他能自由选择他所意愿的。当属世人离开属灵人去思想这种可能性时,他就会弃绝它;他爱自己强烈的恶欲,因为他爱自己和世界。因此,他会变得焦虑,以为如果这些欲望被除去,他的生命也就结束了;事实上,他将一切事物都安置在属世人或外在人中。或者他以为它们被除去后,他就无法凭自己做什么,他所思、所愿和所行的一切都要通过天堂流入,以致他不再是自己的主人。一旦属世人独自处于这种状态,他就会退却并抵制。但是,当某种光明从主经由天堂流入他的属世人时,他就开始作不同的思考,也就是说,认为不如让属灵人掌权,因为这样他就能思想并意愿良善,从而能进入天堂;如果属世人掌权,这是不可能的。当他考虑到,在整个天堂,所有天使都是这样,因而体验到无法描述的喜乐时,就会与属世人争战,最终渴望服从属灵人。要重生的人就处于这种状态,以便他能在自由中转向他所意愿的地方;他越在自由中转向那个方向,就越重生。这一切就是此处内在意义上所论述的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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